明太祖朱元璋的确是一个非常残忍的人,在中国古代的皇帝之中并不多件。明太祖在位30余年间,为政崇尚刚猛严厉,“惩元纵驰之后,刑用重典”,且谓“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重典统治最集中的表现是洪武时大开杀戒、株连广泛的4起重要案件: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其中胡、蓝两案主要针对功臣集团,亦合称“胡蓝党狱”。另外两起案件涉及的则多为一般官吏。
胡惟庸案。胡惟庸,凤阳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为明太祖幕僚,洪武前期累迁至中书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明初勋贵多为最早追随明太祖起事的淮西人,朝官出身淮西者起初以开国文臣之首李善长(亦定远人)为核心,善长致仕后渐归于胡惟庸。他们排斥、打击非淮西势力,专擅朝政,结党营私,引起了明太祖的疑惧。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被告发谋反,审讯后处死,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涂节等高管一同被诛,中书省和宰相职务也被废罢。此后十余年,明太祖又逐渐将胡案扩大化,新增加了“通倭”、“通虏(指蒙古)”等罪名,对功臣牵连罗织,大肆诛戮。洪武二十三年(1393),以知胡惟庸逆谋不举、狐疑观望,大逆不道之罪,处死已经退休多年、77岁高龄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并及其家口70余人。前后因胡案被诛或已死被追夺封爵的功臣总计有21侯,株连而死者共达3万余人。明太祖亲制《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以述其罪状。
蓝玉案。蓝玉,凤阳定远人,明朝开国功臣常遇春妻弟。洪武二十年(1387),拜大将军北伐蒙古,获大捷,归封凉国公。当时开国大将或老或卒,蓝玉在诸将中最受明太祖倚赖。但他居功自傲,骄横跋扈,亦渐为明太祖所不容。1393年,蓝玉被告发谋反下狱鞫训后族诛。词连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等多名将领以及文官吏部尚书张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皆被处死。死者约两万人。诏辑案犯口供为逆臣录颁行天下,其列名功臣除蓝玉外,尚有十三侯、二伯。蓝案牵连武将尤多,军中骁勇之士被大批屠戮。
空印案:“空印”指预先盖好官印的空白帐册,空印案是明太祖严惩地方财政人员执空印帐册至户部结算钱谷的重大案件。发生于1375年-1376年。按制度每年各省布政使司下至府州县均需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财政收支帐目及钱谷等项数字,户部审复稍有出入,即驳回重造帐册。计吏为了免于往返奔走,皆带有空印帐册。遇部驳即随时重新填报。此法作为“权宜之物”,习以为常。但朱元璋得知后大怒,认为是官员互相窜通,借机舞弊,下令各地方衙门主印长吏及署字签名者一律处死,佐贰官杖百戍边。方孝孺的父亲就是在空印案之中被杀。
朱元璋到底有多残忍?
晚年的朱元璋
郭桓案:他是洪武中期的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御使弹劾郭桓等人与北平布、按二司官吏勾结贪污,侵盗官粮,除郭桓等主犯外,辞连六部尚书、侍郎以下官员以及各布政使官吏,又因追理赃粮七百万而波及民间富人受株连破产者甚多。由于株连过广民间骚动,朱元璋不得不杀此案主审吴雍等以平息众怒,并称折算赃粮实有24000000石,“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因为空印案和郭桓案,牵连而死的人又多达数万人。
影视作品中的朱元璋
上述四起大案虽然同样是诛杀甚众,但性质不尽相同。胡蓝党狱主要是集中杀戮功臣之举,事实上两案之外,功臣因为其他事件而被杀的人还有很多,只有若干早卒或者身患重病的人才幸免于难。大批杀戮功臣的原因,除以往的功臣往往不学无术、恃功自傲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明太祖本人猜忌多疑、近于草木皆兵的“忧危”意识所造成的。空印案和郭桓案则是洪武时期以重典整肃吏治的表现。朱元璋起自社会下层,对元末吏治的腐败有切身的体验,故即位后采取严刑峻法惩办官吏的贪污行为,罪行严重的甚至使用了剥皮实草之类的酷刑。在重典“警惧”之下,一时官吏畏谨,确使吏治得到了改善。当时人称:“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涑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或有毫法出法度,悖礼仪,朝按而暮罪之”(方孝孺语)。但另一方面,朱元璋为人刻薄少恩,而且迷信暴力,又求治太速,用刑过苛,大量无辜者被冤杀,乃至死于法外之酷刑,也充分暴露了专制统治的残暴和黑暗。
那么朱元璋为什么没有步秦始皇的后尘呢?一则说朱元璋杀戮的对象是知识分子,是功臣,没有波及到百姓。另外一方面,朱元璋在经济领域内,确实也做了一些让百姓日子过得去的事情。作为普通百姓,他们只要能吃饱饭,杀再多的当官的,他们也只是充当一下看客而已。朱元璋的态度就是,只要我认为你对我没有威胁,我就可以容忍你,可以让你吃饱饭。极度恐怖之下,百姓们,也不敢于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