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末年,赋役混乱、吏治不清。而这些又导致国库空虚、社会矛盾尖锐。在这样的环境下,雍正皇帝登基称帝。
他要想坐稳帝位、巩固祖宗江山,只有厉行改革、兴利除弊。于是,一场持续十三年的改革开始了......
改革赋役、整顿吏治
首先,谈清世宗的丁归田粮制度。丁役不均的问题,康熙朝也有过讨论。有人提出丁银摊入地亩征收的变法主张,以为这样就会使绅民一体当差,避免贫民逃亡,保证丁银收入,也澄清吏治。
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贫丁也是民,应该服丁役,否则也是偏枯,还会使游手末作成为化外之民。结果双方争执不下,把问题拖了下来。
清世宗继位之初,也不想解决这个问题。雍正元年(1723)六月,山东巡抚黄炳奏请“按地摊丁,以苏积困”,清世宗斥责他“冒昧渎陈”。
一个月后,直隶巡抚李维钧亦奏请摊丁入粮,。清世宗不再像对黄炳那样责备他,把他的奏疏交户部讨论,同时指示详细拟定章程,以“期尽善尽美之效。”
看来,他把丁归田粮视作大事,主张慎重处理,以期筹得善策,倒不是反对改革。九月,户部议复,同意照李维钧的建议实行。
清世宗还不放心,命九卿詹事科道共议,九卿有一些保留意见,清世宗训斥他们没有“依违瞻顾”,因而不能帮助皇帝裁决问题,遂令照户部议行。
十一月,李维钧大约害怕清世宗还不坚决,又奏称他因此议招致"权势嫌怨",感到孤立。清世宗知道他是为己而发,告诉他放手去做,自己绝不是轻易受人蛊惑的君王。
清世宗自信是意志坚强的人,一旦下了决心,就不再改变主意。这番表白,道出了他对推行丁归田粮制度的坚定不移态度。
丁归田粮的问题,从六月黄炳提出,到十一月清世宗决心实行,为时半年。其间,清世宗的态度从消极转变为积极,并把丁归田粮的办法制定了,也没有虚度。
再说雍正元年的讨论,是康熙年间争论的继续,雍正元年能够迅速作出抉择,还是由于清世宗本着为政务实的精神,吸收臣僚的正确意见,作出果断的裁决。
所以仍然可以说,丁归田粮制度的建立和实行,决策人物清世宗起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谈清世宗革除儒户、宦户。清代,秀才之家称为儒户,监生之家称为宦户,享受优免差徭的待遇,他们又同地方官吏勾结,包揽钱粮和词讼,欺凌小民,败坏吏治,是产生弊政的一个祸源。
清世宗对于宦户、儒户的为恶看得很清楚,他说不肖生监凭恃一衿,包揽钱粮。为了消除这一祸害,遂于雍正二年(1724)二月通令督抚"革除儒户、宦户名目"。
若生监不法,"即行重处,毋得姑贷"。雍正四年(1726)四月,再一次禁止私立儒户、宦户。他在实行赋役改革的同时,取消儒户、宦户,实有助于弊政的剔除和吏治的清理。
世界上的任何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一部分绅衿对削弱他们的特权顽固反抗。雍正二年(1724)五月,河南封邱生员王逊等聚众拦截知县,随后又举行罢考。
清世宗从河南布政使田文镜的报告中获知此事后,指示“将为首者出其不意拿禁省城",并派部臣前往审理。
康熙末年朝政腐败,雍正即位后如何改革弊政?
在处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开归道陈时夏承审时不坐堂,反称诸生为年兄,央求他们赴考。清世宗就此情形指出:“可谓大笑谈!"此案以诛杀王逊而结束。
封邱罢考事件的处理,表明清世宗反对沽名钓誉,坚持改革,从而取得某种成效,没有这样坚定的务实态度和严格精神,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功。
清世宗实行赋役制度改革,就中作了吏治这篇大文章,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时间官吏营私舞弊有所减少,赋役制度较前合理。
这个成就,早在嘉庆初年史家章学诚就指出来了。他说:“康熙末年积弊,非宪皇帝不能扩清至治。”
他又针对乾隆末年遗留的社会问题,要求清仁宗“效法皇祖宪皇帝之所为,则累民悉除"。毕竟清仁宗不是清世宗,前朝积弊没有解决反而越积越多,致使清朝政权日趋衰落。
这一对比,更显见清世宗清厘弊政的意义及其个人在政治中的杰出作用。
奖励农业、压抑工商
清世宗同其他封建君主一样,有着重农抑末的思想,他说"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
他从农业给士农工商提供食粮出发,害怕从事工商业的人多了,会影响农业,所以一再强调重视农本。
他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本着为政务实的精神,采取了许多措施,并企图用农业的发展压抑手工业的发展。
精田和先农坛,历来设于首都,皇帝亲耕和祀先农,表示对农耕的重视。雍正四年(1726),清世宗令各府州县普遍设立先农坛,置精田,让地方官俱行耕精之礼。
他还决定,每年给"勤劳作苦"的老农发顶戴,以鼓励农民生产。江南民谣:“雨过番湾滑大堤,先农坛下看扶犁。争传野老荣冠带,到处撑献早罱泥。”说明这两项措施产生些许影响。
清世宗看到“生齿繁殷”的事实,认为要解决日益严重的民食问题,“惟开垦一事,于百姓最有裨益"。遂实行听民垦荒的政策。
过往百姓报垦,官吏需索之费,反比买田价高,所以不敢开垦,清世宗明令禁止官员勒索。四川不谙垦种的地方,清世宗令从湖广、江西选择老农,给予衣食,前往教耕。
清世宗希望这些办法生效,"使野无旷土,家给人足"⑤。清世宗在畿辅搞水利田,也是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措施。
雍正三年(1725)春、李维钧奏报他在保定挖沟渠,清世宗责怪他孟浪。这一年直隶水灾,因命允祥、朱轼勘察水利,他们绘图进呈,清世宗很高兴,称赞他们将“巨川细流,莫不穷源竟委”。
于是设营田水利府,负责官民开垦水利田,招募江浙老农来教垦。早在康熙年间,八旗生计问题就出现了。
清世宗感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设法加以解决。雍正二年(1724),命在京南拨官田二百顷,设八旗井田,选择无产业的旗人前往垦种。
八旗井田土地少,容纳人数有限。清世宗晚年打算把旗人分拨到黑龙江、宁古塔居住耕种,"俾得自为生养"。寻因其死而未及举行。
康熙末年朝政腐败,雍正即位后如何改革弊政?
贱民,处于社会最低层。贱民制度,是桎梏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枷锁。清世宗实行解除贱民籍的政策,雍正元年(1723)四月放山陕乐户为良,并令查核类似的贱民,"概令改业"。
八月,豁除浙江绍兴堕民。五年(1727),除安徽徽州伴当、宁国世仆,七年(1729)允许广东歪民上岸,八年(1730)削江南常熟丐户贱籍。
他的释放贱民,为沉沦数百年的贱民获得新生提供了条件,是解放这一部分生产力的措施。
雍正二年(1724)两广总督孔毓珣奏请开矿,五年(1727)湖南巡抚布兰泰亦以开采为请,清世宗均不允许,他认为采矿一事,目前不无小利,但聚集多人,一旦矿尽,矿徒没有生路,就会出乱子。
他把开矿当作小利,不许兴办,他所重视的只是农业之利。制约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根本问题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这是那个时代任何人也解决不了的问题。
清世宗企图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所采取的上述措施,只涉及少数地区、少数农民,谈不上是发展农业生产的有效办法,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但他不是空谈,在可能的条件下一件件地去做,他的尚实精神体现在这些事情中了。他把工商业与农业绝对地对立起来,重农抑末,这就阻碍了商品经济和业已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打击朋党、变更官制、强化皇权
清世宗杀了一些人。把这个问题放在当时的政治斗争现实中,结合他的反对朋党的思想,或许会观察得清楚一些。下面一一叙述他打击朋党的几起政治事件。
关于年羹尧、隆科多案件。清世宗说他所以治罪年羹尧和隆科多,乃因年“擅作威福,开贿赂之门、奔竞之路”,不得已而执法。
隆亦如年羹尧一般贪诈负恩,揽权树党,擅作威福。他的话基本可信。年、隆获咎的第一个原因是他们揽权、擅作威福,第二是贪赃营私。
他这样刚强的君主,岂能容忍臣下结党作威福?所以年、隆的致祸,实在是他们微有瑕疵,为追求强化皇权的君主所不容。
关于陆生楠、谢济世案。雍正四年(1726),李、谢济世先后奏参田文镜,清世宗认为他们是科举出身的人,"要结朋党,扰乱是非"。遂给以惩处,并株连陆生楠。
陆后作“通鉴论”,对封建、建储、兵制、无为之治等问题发表意见,讥讽康熙不能教育太子,招致夺嫡之祸,同情允祺等,谴责清世宗滥用君权,主张无为而治。
清世宗说他"借托古人之事几,诬引古人之言论,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并对他的观点逐条辩难。
其大要不外是:皇帝的行为都是合理的,他对臣民的生杀赏罚,"皆奉天命天讨以行之",所以皇权之重,不可非议:圣帝明王“未有不以勤劳为励,而以逸乐无为为治者也”。
因此,皇帝一定要励精图治,亲理庶务,革新政治。清世宗同陆生楠的争论,是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见解的交锋。
陆生楠对清世宗政治的责难没有多少道理,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政治,可以对他施行某种惩处,但处以军前正法的极刑,未免太残酷了。
而之所以如此,则是他把陆生楠等人的言论当作为允祺朋党辩护,并且本身也同谢、李等构成朋党。
康熙末年朝政腐败,雍正即位后如何改革弊政?
其实陆、谢等根本没有结成朋党,这是清世宗由于厌恶科目人好结师生、同年的积习,神经过敏造成的。这件事反映出清世宗好猜疑的性格。
关于曾静投书案与吕留良文字狱。雍正初年的政治斗争,清世宗在组织上胜利了,但社会上流传着对他不利的舆论,特别是一部分汉族士人把这些事情视为君主失德,同潜藏的"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的思想结合,而不满甚至反对雍正政治和清朝统治。
曾静就是这种思潮和势力的代表。他认为清世宗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酗酒、好色、怀疑诛忠、好谀任佞,故派弟子张熙向陕甘总督、汉人岳钟琪投书,策动他反清。
事情发生以后,清世宗说"遇此种怪物,自有一番奇料理”。他抓住曾静,在思想领域打了一仗。
他说曾静之倡乱,是听信了允禩党徒散布的诅咒他的流言,所以他再次宣布允禩等的罪过,逐条辩明他没有过失。
他又说曾静之所以倡乱还由于其本来存有华夷之辨的思想,于是大讲中外一家、华夷无别,而君臣之分为人伦之根本。
为此他又把已故的宣传华夷之辨的思想家吕留良作为敌人,大张伐挞。他把讲这些道理的上谕和曾静的供词、《归仁录》,汇为《大义觉迷录》一书,颁诸学宫。
清世宗如此重视这件事,是利用它总结他在政治斗争中的胜利,企图在思想领域里加以巩固,清除社会上不利于他的舆论。
从这个角度来说,曾静投书案具有政治事件的性质,即被清世宗用作政争的工具了。曾静对社会上严重的贫富分化有所不满,希望对农民的耕地问题有所解决,一定程度地反映了民间的疾苦和农民的愿望。
他是被害者,是雍正朝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吕留良案纯粹是文字狱,清世宗对案中人的凶暴迫害,表现了君主文化专制的残酷,也反映了清朝满族统治者对汉人的民族压迫。
清世宗打击朋党的同时,对行政制度也作了一些改革,以进一步发挥君主的作用。清世宗在对西北两路用兵之初,设立军机房,选择最信任的臣子入内办事,每日接见他们,告以重要事务的处理意见,由他们写成谕旨,发给内外臣工,使军机房逐渐取代内阁中央政府的地位。
而军机大臣“只供传述缮”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这一机构的设立,更加突出了皇帝的行政作用。
清圣祖废立太子以及诸皇子夺嫡的事实,促使清世宗总结清朝立储的经验教训,他深深感到"建储一事,必须详慎"。
他考虑到,立不立储君是宗社大事,不能不予以确立,而明立太子,又可能重演康熙末年的悲剧,于是创建秘密立太子的制度。
他以为这样可以免除皇帝与太子、太子与诸王的矛盾,避免发生政变等不利于爱新觉罗氏帝系稳定的事件。
八旗制度中长期相沿的旗主、管主对旗下的治理权,影响皇帝对旗民的直接统治。清世宗着力削弱旗主、管主的权力。
同时规定诸王挑选侍卫、补用王府官职、使用官员兼理家务,必须“列名请旨”,以之禁止诸王向属员滥派差役。
清世宗还在观念形态上降低旗主的地位,以“额真”二字非臣下所可滥用,将"固山额真"改称"固山昂邦"。
这些八旗制度的变更,都是为了加强皇帝对旗民的直接统治,减少诸王利用这一制度干扰皇权的可能性。清世宗打击朋党、变更官制的结果,强化了君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