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清朝时节,江苏扬州发生了一桩“两头奇案”,说来颇有些离奇哩。
此案发生于清朝咸丰九年的江苏扬州,此间有个大盐商,名叫吴庆安,家大业大势力大,享不尽的富贵荣华,此人尤为喜好女色,家中妻妾二十余人不说,还豢养了许多家妓,据说光是外宅夫人就有十多个。
如此这般整日穿梭温柔乡的惬意生活,这位吴大官人却仍不如意,认为家花没有野花香,只有“偷”来的,才是最令人快乐的。于是乎,但凡稍有闲暇,这位吴老爷便到处猎艳,图一个潇洒人生。
一天,吴老爷信步来到钞关处(清朝时期的税务衙门),无意间瞧见一个二八佳人倚门而立,那女子嫣然的风致、出众的长相,使得吴老爷将其惊为天人,不由得见猎欣喜,情不自禁地悄悄花银子打听那女子的身份。
一番打听,得知那女子的丈夫名叫何宝山,是个靠着卖饼为生的小贩儿。那女子是何刘氏,为人随和,每日里帮着丈夫和面烙饼,虽说日子过得苦,倒也没有怨言,似这般女子,当是好良家。
吴老爷以为可以利诱,于是派出心腹李三前去游说。
李三找到何宝山,讲了一些同情他境况的假话,惹得何宝山止不住地唉声叹气,为自己的穷困而无奈。
见何宝山有此表现,李三认为时机成熟,于是劝诱道:“老何,你这人怎么脑子里面一根筋呢?想要过好日子还不容易?你只要将你的婆娘转嫁给盐商吴老爷,吴老爷不仅给你白花花的银子,黄灿灿的金子,还会给你谋一个又清闲又有油水的差事。你若答应,便是平地一声雷陡然而福,从此平步青云,一生吃穿不尽,这种好买卖,可是打着灯笼也没处找的!”
何宝山闻言心动,但仍旧有些为难,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就这样把结发之妻拱手让给他人,怎么说都有些舍不得。
李三看出何宝山的心思,又说:“你这人是块木头,只要你有了钱,还怕讨不到更好的女人当老婆。她刘氏不过是残花败柳罢了,吴老爷有幸看上她,那是她和你的福气。倘若你犹豫不决,吴老爷一生气便不再理会此事,到那时你还照样是个卖饼的穷光蛋。”
何宝山一听此言,立即答应下来,生怕这凭空而来的富贵转眼飞走。李三见他上了道,让他等着听回信,并让他回家劝劝刘氏,让刘氏不要执拗,以免失去过上好日子的机会。
何宝山立即回家,劝说刘氏答应这桩成人之美,并可使自己富贵的好事。
刘氏闻言,羞愧、愤怒、痛苦、懊恼、憎恶等等感受一股脑地涌上心头,真可谓打翻五味瓶,好不是个滋味。她是个贞烈女子,任凭丈夫磨破了嘴皮子,始终不肯答应。
何宝山恼羞成怒,大骂刘氏是个不会下蛋的母鸡,嫁到何家三年,尚不能诞下一儿半女,自古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三年不生养,若按“七出”之罪,随便一纸休书,就可让她回娘家。
刘氏无奈,只得哭着点头答应,说好明天晚上就去吴家,以自身清白为丈夫讨个富贵。
何宝山见刘氏终于答应,免不了一番安慰。但此刻夫妻情分已绝,纵使说出的话如糖似蜜,刘氏的心中也只有一个苦字。
转天一早,等待李三回信的何宝山早早地等在铺子中,生怕李三不会再来。待至日头高升之时,李三慢慢悠悠地来见何宝山。何宝山一见李三,犹如见了财神爷,立即告诉李三,说刘氏已经答应,今晚趁着邻居熟睡之时,便可悄悄地将刘氏接走。之所以要趁夜色行事,只为不让刘氏难堪。
李三先是夸赞何宝山会办事,而后说道:“老何啊,这事儿既然你家婆娘答应了,你的好日子也就要来了。不过么,吴老爷也说了,你家婆娘就算答应了,也不能立即接到吴宅,就算买牲口也要先看看牙口和品性,何况在真金白银买个大活人呢?万一你那婆娘口心不一,到那时只怕会让吴老爷尴尬。因此,吴老爷今晚要到你家,会一会你家的婆娘。”
何宝山觉着李三的话不无道理,因此满口答应,请吴老爷晚上到他的破宅中。
当晚,刘氏略施脂粉,敛容以待,何宝山则离开家,避而他处,只为给吴老爷腾个清净之所。
亥时一过,李三引着大腹便便的吴老爷来到何宝山的破院门前,轻轻一推,院门敞开,吴老爷笑着大步走了进去。李三则立即转身离开,找到蹲在黑暗处的何宝山之后,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打发无聊时光。
再说吴老爷,满心欢喜地进了屋,不出片刻,便失魂落魄地跑了出来,忙忙如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狼狈至极,令人可笑。
李三与何宝山在黑暗处说着话,突然看到一个肥胖的身躯踉跄而逃。李三认出那是吴老爷,于是赶紧去追。何宝山也吃了一惊,慌忙回到家中,进门之后,不看则可,看罢之后,魂不附体。
只见里屋的地上趴着一具无头女尸,涔涔血水正从无头的颈上往外冒。何宝山目睹此情此景,悔不当初,这下可好,不但金银富贵转眼即逝,就连结发之妻也落得如此凄惨命运。恼怒之下,何宝山一路跑到扬州县衙,击鼓鸣冤,求青天大老爷为他的亡妻讨还公道。
县令随即带人前往凶案现场,见其惨状,不免惊骇。听闻何宝山诉说经过之后,又不免大为疑惑,似盐商吴庆安这种大富大贵之人,只为谋求美色,何至于干出杀人害命的勾当?县令不解,令人传唤吴庆安到公堂问话。
咸丰年间“无头奇案”始末
吴庆安受到惊吓,病倒不起,只得连人带床一并抬到公堂上。面对县令的审问,他只承认觊觎刘氏的美色,一心要成全好事,他平时连杀鸡都不敢,更不敢杀人,他实属冤枉,天大的冤枉。
县令见他言语诚恳,不似偷奸耍滑,又见他吓怕了胆,于是先让他回家养病,等候随时传唤。
县令又让人把何宝山带上公堂,问:“你妻子刘氏在生之时可曾有贪恋她美色之徒借机挑逗诱引过她?”
何宝山说:“有个名叫赵二甲的人曾屡屡引诱我那亡妻刘氏,但都刘氏拒绝了。过些日子,赵二甲便不再来了。”
县令问赵二甲从事什么营生?
何宝山回答,赵二甲是个杀猪卖肉的屠夫。
县令让何宝山也先行回去,等待随时传唤。接着与幕僚一番商议之后,转天清早命人将赵二甲抓来问话。
不曾想赵二甲也病倒了,如同吴庆安一样,是由于惊吓过度而卧床不起。
为何被吓成这幅模样,还需从昨晚说起。赵二甲早早地关了铺子,到一家酒馆喝了两壶老酒,随后离座回家。就在将要走到家门口的时候,突然从黑暗处钻出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那人满脸满手是血,用一只血手将脸遮住,另一只血手向前直抓,双脚晃悠着朝他走来,并用哀怨地声音不住地说:“还我头来!还我头来!”
赵二甲吓得瘫倒在地,大声说:“你的头不在我这里,在张家竹林,在张家竹林!”
那“女鬼”听罢,转身离去。赵二甲随即晕了过去,等到被家人救醒时,已经天色大亮,未等他从惊慌中解脱出来,县衙的官差如狼似虎一般闯入他家,不由分说便将他带到公堂之上。
县令问他为何杀死刘氏?赵二甲满口否认,大呼冤枉。县令随即让人对他用刑,而赵二甲咬紧牙关,就是不肯承认与杀死刘氏一事有关。
见他如此固执,县令一阵冷笑,让人拿来一个包袱。打开一看,居然是一颗人头。一见那颗人头,赵二甲大叫一声,随即浑身栗抖,吓得捂着眼不敢看。
县令告知,这颗人头是在张家竹林挖出来的,正是死者刘氏,而说出人头下落者,正是你赵二甲。随即,县令说出实情,原来昨晚的“女鬼”是特意找人假扮的,只为装鬼吓唬赵二甲,逼他说出实话。
赵二甲此刻再想抵赖已然不可能,只得乖乖地招供实情。
原来就在盐商吴庆安去找刘氏的那晚,他也恰好想去占刘氏的便宜。他早于吴庆安一步到了何宝山的破宅,跳墙而入之后,从门缝中窥见刘氏正在灯烛下低声饮泣,显得十分委屈。于是乎,他假装关心推门而入。刘氏一见是他,于是对他破口大骂。他为此而大怒,欲要对刘氏强行无礼,刘氏拼死反抗,恼怒之下他用随身携带的杀猪刀将刘氏杀死,并将头颅割下,而后逃至张家竹林,将头颅埋入泥土之中,随即逃离而去,这便是以往经过。
他招供属实,县令命人把他先行押进大牢,听后发落。
本以为此案就此了结,却不知因为这桩命案而牵扯出另一桩命案。
说来真巧,县令让人装神弄鬼吓唬赵二甲,打听出刘氏的人头埋在张家竹林后,立即派人去挖。怎知人头倒是挖了出来,却不是刘氏的人头,而是一个陌生男子的人头。衙役无不惊骇,县令命人再挖,才终于挖到了刘氏的人头。
既然无名男子的人头出现在张家的竹林中,那么竹林的拥有者张继祖便理所当然地被抓到公堂审问。
一见县令,张继祖面如死灰,支支吾吾地为自己开脱。只道是人是苦虫不打不成,根是木雕不打不着,一顿棍子打下去,张继祖只得乖乖招认。他承认那颗无名男子的人头是他所埋,至于那个男子是谁,他也不知道。有天晚上,他在自家门前闲坐,突然有个背着行囊的中年男子找他问路。他见那中年男子的背囊沉重,认为里面必有金银,于是尾随前行至无人处,将其一刀杀死,又将头颅割下埋在自家的竹林中,而无头的尸身则被他捆上石头丢入水塘中。他恼恨自己不该贪财害命,那个被他所害的中年男子的背囊中不过区区几串铜钱,其余的都是些干粮。
至于那个遇害的中年男子是谁,最终也不得而知,只说此事真的蹊跷,冥冥中似乎是天公要为那个无名男子昭雪,不使杀人害命者逍遥法外。
行文至此,权且打住。此案甚为离奇,却并非虚构,记载于清同治年间的《刑狱典录》之中,今日再看,权且当个故事来看也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