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项令,汉语词语。语出《后汉书-酷吏列传》中董宣的事迹。形容人刚正不阿。
朝廷特征召董宣为洛阳县长。当时湖阳公主的奴仆白天行凶杀人,因为躲在公主家里官吏不能去抓他。等到湖阳公主外出时,却用这个杀人的奴仆做陪乘。董宣在夏门亭等候湖阳公主,截住公主的车,拦住公主的马,用刀划地,大声列举公主的过错,呵斥那个奴仆下车,于是杀了他。
光武帝刘秀与强项令董宣的故事
湖阳公主立即还宫告诉了光武帝刘秀,光武帝大怒,召见董宣,想用棍子打他。董宣叩头说:“我请求说一句话再死。”光武帝说:“想说什么。”董宣说:“陛下圣德中兴汉朝,却放纵奴仆杀害良民,将怎样治理天下呢?我不用棍打,请让我自杀吧。”就用头撞柱子血流满面。
皇帝命令小黄门扶着他,让董宣向公主磕头谢罪,董宣不服从,小黄门强迫他叩头,他两手据地始终不肯低头。公主说:“文叔当百姓时,隐藏逃犯和犯了死罪的人,官吏也不敢上门捉拿。现在做了天子,你的权威却不能加于一个县长吗?”
光武帝笑着说:“天子不能同百姓一样。”便命令这个硬脖子县长出去。赐给董宣三十万钱,董宣全给了手下的官吏们。从此,董宣打击豪强,没有不震惊发抖的人,京师称他为“卧虎”,唱歌表扬他说:“董宣衙前无人击鼓鸣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