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03年原为晋国六卿的韩虔﹑赵籍﹑魏斯被周王正式册封为诸侯,自此日后雄踞中原的三大强国韩、赵、魏应运而生。当然我们都知道韩赵魏三国的崛起是建立在分裂晋国疆域之上的。而在瓜分晋国的时候,赵国不但得到了晋国在北部的大片土地,如太原郡和代郡等地,同时还向东越过太行山占据了邯郸郡、中牟郡等地,可以说赵国获利颇丰。而反观魏国,它虽然占据了晋国最富饶的河东郡,也同时占据了战略位置极其重要的上洛之地,但是相对于赵、韩两国,魏国的疆域在地利上却不占任何的优势,相反更是“险象环生”。
在当时赵国占有的原智氏的领地就高悬在魏国领地的脑门上,同时魏国的北边也与赵国相邻。而在西边就与强盛的秦国间隔一条河,东边就是同为“三晋”的韩国,南边就是秦、楚、郑三国在互相争夺的陕地。可以说如果我们在地图上看,魏国的疆域就是被牢牢禁锢在晋西南一隅,在它疆域的四周,北部是吕梁山,南部是中条山,东部是王屋山,而西部则是被黄河所包围。而这样的地势虽然造就了魏国“易守难攻”的地利,但同时也严重的束缚住了魏国的发展,一旦它周边的国家对它实施战略式的封锁,整个魏国不出一年势必就会陷入崩溃的边缘。
李悝是怎么推行“平籴法”的
也就是如此当魏文侯执掌这偌大的魏国的时候,凶险的周边环境让他不得不想法设法的不断壮大魏国的实力,以此防止被其他的诸侯国吞并。然后还需要强大的军事能力来打破周边国家对于魏国的封锁,借此才能去吞并他国领土,扩大魏国的疆域,最终达到“称霸中原”的目的。而实际上最后魏文侯做到,随着魏国在李悝的领导下率先实施变法并成功,魏国也就成为战国时期第一个最先强盛并称雄的国家。
在魏文侯在位的这50余年间,魏国向西攻占了秦国河西之地,先后在临晋、元里、郃阳、郑县等地筑城,最终逼迫曾经不可一世的秦国只得退守至洛水,并在数十年之内不敢再踏出一步。向北灭掉了中山国,并在此统治了二十余年的时间。向东在龙泽大败齐军,杀死齐军三万。可以说自此魏国得以“强匡天下,威行四邻”,并开始称雄于各国。
之所以魏国能够“强匡天下,威行四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正是因为李悝的“务尽地力”和“著法经,实行法治”才最终让魏国成为了战国初期最强大的诸侯国。这其中尤以“务尽地力”的政策让魏国获利最为丰厚。而李悝的“务尽地力”最核心的内容就是“重新划分全国的土地,正式承认土地私有”。
当时李悝在《尽地力之教》中向魏王陈述了魏国土地大概的情况,他说到魏国一百平方里之内,大概有九万顷的田地,即使就算是“除山泽邑居,参分去一”,也依然可开垦出六万顷田地。所以李悝认为农民如果“治田勤谨,则亩益(增产)三斗”,如果“不勤,则损(减产)亦如之”,也就是说李悝觉得在当时魏国的粮食产量到底能有多少,则完全取决于农民的勤快与不勤快与否,若是农民勤奋则全国至少可增产一百八十万石,反之若是不勤快,则全国至少会减产一百八十万石。
所以综合以上的原因,李悝认为此时的魏国必须要想办法鼓励农民生产,只有他们自觉的努力去开垦田地,魏国才能获得更多的粮食和财富。于是李悝在魏文侯的支持下,开始在全国实施土地的私有化,就是将全国土地逐一划分给农民,自此之后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他们只需要向魏国缴纳相应的赋税即可。借此,魏国借助土地私有化的政策,从而大大的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而就是如此,作为自己的土地,你认为农民还会不努力的进行生产吗?当然不会,可以说就是因为李悝的“土地私有化”的政策,魏国最终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向富强,正所谓“行之魏国,国以富强。”。李悝通过“土地私有化”的方式将原属于贵族的土地划分到了农民的手中,而随着农民积极性的增加,魏国的经济也进入了到了快速发展的道路中。
但是这个世界无论什么事情都会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务尽地力”这项政策亦是如此。“务尽地力”虽然为魏国赚取了巨大的财富,但同时也为魏国埋下了巨大的隐患。正如司马迁在《史记·平淮书》所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自是之后,天下争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义,先富有而后推让。故庶人之富或累巨万,而贫者或不厌糟糠;有国强者或并群小以臣诸侯,而弱国或绝祀而灭世。”,土地私有制的出现虽然能够调动农民们的生产积极性,但同时也为那些新兴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行为找到了最合理的借口。
正所谓“故庶人之富或累巨万,而贫者或不厌糟糠”,土地私有化的出现必然会造成较为严重的贫富差距。而随着魏国贫富差距越来越严重,那些手握巨额财富的富商们就开始操纵魏国国内的粮食交易。在当时他们先是在丰收之年低价大量买入农民手中的粮食,然后将其囤积下来,而后在荒年的时候就借此将这些粮食高价的卖出,如此反复造成的最终结果就会是“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而随着“农伤”的出现,农民们势必不愿意也没有实力再去打理手中的田地,毕竟没有了钱,也没有了吃的,又怎么有精力去继续打理田地呢?那么如果农民都不再种粮食了,魏国会怎样?当然就是越变越穷,直至国破家亡。
李悝变法正是因为如此,在不久后李悝就发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于是随之又在全国开始了一项全新的政策,而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平籴(dí)法”。“平籴法”的核心就是为了制止民间商人对于农民的剥削,从而避免“农伤则国贫”情况的出现。
在当时李悝认为如果让粮食的价格过低的话,那么农民的收入势必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出现“入不敷出,家破人亡”的地步,而如果让这样的情况持续下去,那么魏国势必也会受到影响,毕竟没有了农民缴纳的税负,魏国又哪有财富去壮大自己的实力呢?同时如果粮食的价格太高的话,住在城市的居民也会受到影响,粮价太贵,他们就没有钱去买粮食,而没有了吃的,他们就会迁移到其他地方,甚至是其他的国家,那么这样魏国也会受到影响,毕竟战国人口就意味着一切。
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平籴法”应运而生。在当时李悝为了防止商人操纵魏国的粮食价格,于是决定由国家来直接控制粮食的买卖和价格。国家会在大丰收年的时候以平价的价格来收购农民的余粮,借此防止商人以低价来伤害农民,让农民入不敷出。而当灾年的时候,国家就会以平价来出售储备粮,这样百姓就能以最低的价格在灾年购买到所需的救命粮,于是商人也就不能从中谋利,百姓也就不会因此受损。可以说从以上的做法我们就可以看出“平籴法”的目的就是防止“谷贱伤农,谷贵伤民”,也就是一切以民为本。
当然李悝在实施“平籴法”过程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史载“是故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孰,上孰其收自四,余四百石;中孰自三,余三百石;下孰自倍,余百石。小饥则收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故大熟则上籴三舍一,中熟则籴二,下熟则籴一,使民适足,贾平则止。小饥则发小熟之所敛,中饥则发中熟之所敛,大饥则发大熟之所敛而粜之。”,简单的说就是李悝将粮食的买卖分为两种情况,三个等级,两种情况即好年和差年,三个等级就是上中下三等。
在当时如果是好年,上熟则买农民手中三百石余粮,中熟则买农民手中二百石余粮,下熟则买农民手中一百石余粮。如果是差年的,上饥则卖出以上熟收购的三百石粮食,中饥则卖出以中熟收购的二百石粮食,下饥则卖出以中熟收购的一百石粮食。借此来确保魏国的百姓们不会因为灾荒的到来,因无粮可吃而四处逃亡。同时也能让“籴贵伤民”、“甚贱伤农”等情况不再出现。
在当时正是因为国家的出手,魏国才能确保即使遇到灾荒之年,农民们也能买到平价的粮食,因此农民也就不会再因饥饿而逃亡。事实上“平籴法”最基础的就是“籴(买)”和“粜(卖)”这两个内容,以籴储备,以粜救灾,籴是为了将来的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民不伤而农益勤”,也只有这样整个魏国的社会才能得到稳固,魏国也只有如此才能安心的发展壮大,“民富则国富,民强则国强”其实这就是魏国得以强盛的最根本原因。
此外李悝在推行“平籴法”的时候,虽然没有明确的说到这个政策是为了充实魏国的财政收入,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它还是为魏国获得了巨额的财富。想想看,毕竟国家是在丰收年的时候收购余粮的,而粮食多了,那么市场的平均价格自然就会低。但是如果到了灾荒年的时候,国家即使是以低于市价抛售粮食,但是肯定也要比丰收年收购的价格要高得多,你说就这样一来一回,魏国从中获得的利润能不多吗?
也就是如此魏国在“平籴法”的支持下,最终做到了"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而“民不散”的魏国最终也成为战国初期最为强大的诸侯国。同时李悝推行的“平籴法”对后世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它“贵则卖之,贱则买之”的思想不但帮助魏国平抑了粮价,更是避免了“籴贵伤民”情况的出现,借此也极大的鼓舞了农民对于粮食种植的积极性,也就是如此魏国才能在短时间内成为战国初期最强盛的国家。而后来的历朝历代所实施的均输、常平仓等政策更是都借鉴了“平籴法”的办法,其取得的成果也都不俗,而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平籴法”方法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