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是中国古代的名人,之所以有名,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是因为一件小事——孔融让梨。许多大人物在世的许多高尚德行,后人往往不知,而些许小事,却被后人铭记。世事之无常,让人一叹。
对于孔融让梨,千百年来,都受到人们的褒奖,多以之为道德的楷模,谦让的典范。可是最近几年却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比如说,孔融让梨,是因为那个大的梨是坏的;比如说,孔融让梨,是因为不让梨,哥哥背后会打他等等,就是很少人相信孔融真的会让梨。
孔融让梨是谦让还是伪善
其实,我和许多读者一样,也比较喜欢逆反思维,和前人唱唱反调。不过,我看人看事,读书写字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叫做“怀疑和欣赏”。不怀疑,不知道假恶丑;不欣赏,不知道真善美。如果对人对事,全是怀疑,“神马都是浮云”,就未免堕入虚无主义的泥沼中了。
我们暂且抛开所谓新说,放下所谓成见,去看看历史当中的孔融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
历史上到底有没有发生孔融让梨的故事呢?值得怀疑。
孔融让梨的故事在《后汉书·孔融传》中并没有记载。在汉末魏晋的一些史书当中也没有记载,最早的出处是在唐朝章怀太子李贤为《后汉书》做的注释当中,引用了一则《融家传》中的文字。《融家传》是何人所作,又成书于何时,不得而知,不过,《后汉书》成书于南朝时期的刘宋王朝,之后裴松之又曾经为《三国志》做注释,也曾经在崔琰的传记之后记载孔融的相关事迹,可是依旧没有这则故事。于是,这则故事是由孔融后人伪造的可能就比较大了。
当然,也并非是说正史没有记载,就一定没有发生,章怀太子能选择这则故事,也必然有他的理由。我们暂且相信孔融真的让梨吧。
那么,孔融为什么会让梨呢?
故事原文如下:年四岁时,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事情是说,在孔融四岁的时候,和几个哥哥共同吃梨子,孔融选择吃其中的小的。大人问原因,孔融回答说:“我年纪小一些,按照规矩我应该拿小的。”因此,族人都认为孔融很奇特。
整件事情当中,有一个词语很关键,叫做“法”当取小者。按照常理,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面对一盘梨子,尤其是有众位兄弟在场的时候,应该是主动出手,拿大的,甚至大的小的都要拿。可是孔融做了一件正常小孩不会做的事情,选择了一个小的梨子。为什么呢?
因为四岁的孔融就已经独立思考,会按照“法”来行事了。
那么什么是“法”呢?法简单来说,就是规矩。汉代,是一个非常注重道德的朝代,对父母讲究孝,对兄弟讲究悌。而兄长和弟弟之间,也是长幼有序。按照这种标准,弟弟让梨给弟弟,是尊敬兄长;可是换个角度,哥哥让梨给弟弟,也才是爱护弟弟。
也就是说,孔融做了一件成人认为正确,而成人(更不要说小孩)都很难做到的事情。
那么孔融让梨究竟可不可信呢?
个人以为,可信。
我们可以结合两件事情来辨析。
在孔融十来岁的时候,曾经去拜访当时的名士李膺。李膺见到孔融非常赞赏,邀请孔融一起吃饭,席间有一番对话,可以想见孔融的性情。
膺大悦,引坐,谓曰:‘卿欲食乎?’融曰:‘须食。’膺曰:‘教卿为客之礼:主人问食,但让不须’。融曰:‘不然,教君为主之礼:但置于食,不须问客。’膺惭,乃叹曰:‘吾将老死,不见卿富贵也。(《后汉书》)李膺很高兴,问孔融:“小伙子,你想吃饭了吗?”孔融说:“是啊,我想吃。”李膺说:“我教教你做客人的礼节吧。当主人问你想吃饭吗,你应该回答不想吃。这样才行啊。”孔融回答说:“不是这样的。我教教你做主人的礼节吧。你只要把饭菜端上来,不需要问客人想不想吃。”李膺很惭愧,感叹道:“哎呀,可惜我老了,看不到你富贵的日子啊。”
李膺是汉末名士,更是一个人精。我们吃饭喝酒,经常看到许多人讲一些虚礼,一如李膺所言。如果孔融认为李膺所言正确,那么当初他让梨的行为,就很是虚假,或者只是为了博取大家的欢心而玩的一个花样罢了。可是孔融没有。孔融说,做主人的要真诚,既然待客,就别问客人想不想吃,直接把东西端出来就好,而隐含的意思,自然是作为客人,肚子里想吃,那就大方的说想吃。
孔融的真性情从此可见!
在《后汉书·孔融传》中记载了另一件事,挺有意思:
俭亡抵于褒,不遇。时融年二六,俭少之而不告。融见其有窘色,谓曰:“兄虽在外,吾独不能为君主邪?”因留舍之。后事泄,国相以下,密就掩捕,俭得脱走,遂并收褒、融送狱。二人未知所坐。融曰:“保纳舍藏者,融也,当坐之。”褒曰:“彼来求我,非弟之过,请甘其罪。”吏问其母,母曰:“家事任长,妾当其辜。”一门争死,郡县疑不能决,乃上谳之。诏书竟坐褒焉。融由是显名,
俭,是汉末的一位官员名叫张俭,此人因为正直,得罪了当时的十常侍之一的侯览。侯览于是下命令给下面的州县官员,逮捕张俭。张俭和孔融的哥哥孔褒关系不错,于是逃亡到孔家,希望孔褒能够收留自己。可是,当时孔褒出门去了。张俭因为孔融年轻,只有十六岁,就不告诉他,想再逃亡。可是孔融却看出张俭一脸窘迫,应该是遇上了困难。于是,孔融作主,说:“我哥哥虽然在外地,可是我就不能招待您吗?”就把张俭收留在自己家。
可是,窝藏罪犯的事情还是被泄露出去了,州县官员秘密到孔家抓捕张俭。孔融得到信息,通知张俭逃走。州县官员就把孔褒和孔融给抓了起来。当时,州县官员不知道要判谁有罪。孔融主动表示:“收留张俭窝藏罪犯的人是我,应当是我有罪。”可是哥哥孔褒却说:“张俭是来投靠我,不是弟弟的罪过,我心甘情愿接受惩罚。”官员又问孔融兄弟的母亲该如何处置。母亲竟然也说:“家中的长辈管理家事,我作为母亲,自然罪责在我。”全家人都争着想死,当时郡县官员难以裁断,就向朝廷禀报。最后由皇帝下诏,判处孔褒有罪,而孔融也因此名声大震。
如果说,儿童时期的孔融让梨,只是把吃大梨的机会让给了兄长,而少年时期的孔融,则是把活命的机会让给了兄长。
孔融在当时做出了两个决定。第一个是代替哥哥收留来人。不管这个人是普通百姓,还是朝廷罪犯。只要是哥哥的朋友,只要是求到自己门下,就出手相救,甚至是为了他人得到牢狱之灾,也毫无怨言。
当初让梨,是因为按照“法”,按照不成文的规矩,大的梨子要给兄长吃。那么收留张俭呢?孔融难道没有事先就没有猜想到张俭可能是朝廷罪犯?不是。在孔融心中,道德高于法律,法律或许会因为奸佞(比如十常侍),而枉杀忠良,可是道德却存在世人心中。
孔融的第二个决定,更是把生死置之度外。孔融完全可以说张俭是哥哥的朋友,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留了张俭,推卸责任,何况事实是孔融一开始确实不知道张俭有罪。但是孔融没有那么做。孔融不是一个出卖兄弟,出卖朋友的小人,即便是为了自己,为了活命,也不做如是行径。这一点和“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曹操之流,实在是有天壤之别。
既然孔融为人率性,不是那种虚情假意的人,而在生死关头,也都能以道德自励,以情义为重,那么当初让梨这样的些许小事,就在情理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