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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曹叡“生前拟定庙号”的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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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景初元年(237),曹叡为自己拟定了“魏烈祖”的庙号。

帝制作兴治,为魏烈祖,乐用章斌之舞。--《魏书 明帝纪》

按照礼法制度,庙号与谥号均应在君主死后议定,因此曹叡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引来后世史家的一致讥讽。

元代学者胡三省,便表示曹叡之举“非礼也”,清代学者亦称“曹叡方在,而先定庙号,可笑无过此者”。非议态度显而易见。

明帝在阼,而其下先拟定庙号,非礼也。--《资治通鉴注》

曹叡方在,而先定庙号,可笑无过此者。--《通鉴辑览》

论曹叡“生前拟定庙号”的历史背景论曹叡“生前拟定庙号”的历史背景

其实这些后世学者,在非议曹叡时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历史背景。就是曹叡无子,且在景初年间(237-239)的健康状况已经十分糟糕,随时有可能死去。

显而易见,曹叡担心自己死后,继任之君由于不是自己的嫡系子孙,有可能将自己请出庙廷祭祀之列;所以才坚持要在生前确定庙号,并宣称“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根本原因,无疑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统地位。

本文想根据曹叡拟定庙号一事,论述历史背景并分析其行为逻辑。

本文共 5100 字,阅读需 10 分钟

三祖之庙,万世不毁

曹叡在拟定“魏烈祖”庙号的同时,还发布了一道诏书,表示“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四庙,亲尽迭毁”。

武皇帝拨乱反正,为魏太祖,乐用武始之舞。文皇帝应天受命,为魏高祖,乐用咸熙之舞。帝制作兴治,为魏烈祖,乐用章斌之舞。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四庙,亲尽迭毁。--《魏书 明帝纪》

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馀四庙,亲尽迭毁

三祖之庙,即太祖曹操庙,高祖曹丕庙与烈祖曹叡庙。在曹叡看来,此三庙神主(即祭祀牌位)是永远不可以被撤下祭坛的。

这与庙礼制度有关。

魏室的庙制在三祖时代各不相同。曹操在“始建社稷”时(213)立五庙;曹丕践祚后(220)改为四庙;曹叡景初年间(237-239)确立七庙制。

(曹操)始建宗庙于邺,自以诸侯礼立五庙也,后虽进爵为王,无所改易。--《晋书 礼志》

魏初唯立亲庙,祀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始定七庙之制。--裴松之

七庙之制,取法《周礼》中的“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

所谓的七庙制,即庙廷中放置七个祖先牌位以供祭祀。始祖牌位居中,两侧分别为三昭三穆,呈品字形排列。

在曹魏的庙制中,曹丕神主在左,为昭祧;曹叡神主在右,为穆祧。

更于太祖(曹操)庙北为二祧,其左为文帝(曹丕)庙,号曰高祖,昭祧;其右拟明帝(曹叡)号曰烈祖,穆祧。--《宋书 礼志》

但是如果一个王朝的统治时间足够长,那么受到祭祀的君主便会越来越多,七个牌位显然不够用,所以会从庙廷中撤走一些前代的君主牌位,为“后来人”腾地方。这就是诏书中“其余四庙,亲尽迭毁”的含义。

注:亲尽迭毁,即根据血源关系的疏远程度,按照顺序替换宗庙中的神主牌位。

曹叡的想法是,曹操、曹丕和自己的神主,要永远摆在魏室祭坛中,绝不允许撤走;如果后世之君想要进祖庙(在七庙已满的情况下),那可以依次撤换除“三祖”之外的其余四个牌位。

其实曹叡在世时,曹魏的皇帝(包括追封的皇帝)也仅有五位,即高皇帝曹腾、太皇帝曹嵩、太祖武皇帝曹操、高祖文皇帝曹丕,再加上曹叡自己。

初,洛阳宗庙未成,神主在邺庙。十一月,庙始成,使太常韩暨持节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邺。--《魏书 明帝纪》

注:曹丕在位时,曾祭祀过远祖曹萌。曹叡登基后,曹萌由于昭穆疏远被撤下牌位,见裴松之注解,文多不引。

换言之,在祭祀牌位尚显充足的情况下,曹叡本不应该担心“毁庙”的风险,但他还是坚持在生前立下庙号,并定下“万世不毁”的规矩,这无疑有特殊的政治考虑。

曹叡最大的担忧,便是自己没有亲生子可以继承统绪,因此害怕小宗继统之后,会在祭祀礼法上怠慢自己这个养父。

曹叡无子的隐患

曹叡去世时,膝下并无亲生子。他虽然耽于女色、逸乐无度,但生下的皇子却一个接一个地早夭。

(明帝)又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既听以生口自赎,又简选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魏略》

按照《魏书》记载,曹叡的三个亲生子,清河王曹囧,繁阳王曹穆,安平王曹殷,均死于婴孩时期。其女儿曹淑也是出世旋死。活下来的只有一个齐长公主。

明帝子有清河王冏、繁阳王穆、安平哀王殷,虽曰早薨。--钱大昭

太和六年,明帝爱女(曹)淑薨,追封谥淑为平原懿公主,为之立庙。--《魏书 文昭皇后传》

明帝爱女曹淑薨,追封为平原懿公主

曹叡子嗣的健康状况问题,连魏国大臣都知道。司徒王朗便曾上奏,称刚出世的皇子不宜过度保暖,否则有患病早夭的风险。

时屡失皇子,而后宫就馆者少,(王)朗上疏曰:“……若常令少小之缊袍,不至于甚厚,则必咸保金石之性,而比寿于南山矣。”--《魏书 王朗传》

按理,臣子议论宫闱之事,甚至延伸到王朝的未来统绪,本身是很大的忌讳;然而曹叡不仅没有责备王朗,反而夸奖他“忠至者辞笃,爱重者言深”。可见曹叡求子心切,乃至不顾宫廷禁忌。

(明)帝报曰:“夫忠至者辞笃,爱重者言深。君既劳思虑,又手笔将顺,三复德音,欣然无量。”--《魏书 王朗传》

此事侧面反映出曹叡的子嗣体质不佳,乃是群臣的共识,甚至需要公开上疏,建言献策。

不过无论王司徒如何献计,还是改变不了“屡失皇子”的现象。因此曹叡为了后世之计,不得不偷偷过继宗室子弟,蓄养宫中。

明帝的两位养子曹芳与曹询,身份保密工作做得极好,连陈寿都表示“宫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来者”。

明帝无子,养(齐)王(曹芳)及秦王(曹)询;宫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来者。--《魏书 齐王纪》

明帝养曹芳及曹询;莫有知其所由来者

隐瞒养子的存在当然有其目的。可见曹叡内心依然没有放弃幻想,希冀有朝一日可以诞育亲子,承继大统。

不过随着曹叡身体状况的日益恶化,他也再未能生下一儿半女,最终面临血脉断绝的事实。

虽然曹叡有两位养子,但“养子继统”存在极大的隐患。这些养子一旦上台,往往会尊奉自己的直系先祖,而排斥养父的法统。

这种事情在东汉时曾屡次发生。

比如汉灵帝以小宗身份入承桓帝统绪,登基之后却反过来追尊自己的生父为孝仁皇帝,封生母为孝仁皇后,甚至还追封其祖父为孝元皇帝,严重破坏了东汉王朝的统绪。

闰月甲午,(灵帝)追尊皇祖为孝元皇,夫人夏氏为孝元皇后,考(即父亲)为孝仁皇,夫人董氏为慎园贵人。--《后汉书 灵帝纪》

虽然父子之情乃是天性,但这种“罔顾礼法”的行径,无疑会造成很坏的示范作用。

董卓秉政时,东汉和、安、顺、桓四帝的庙号均被褫夺,而这四位皇帝的相似之处,便是大多子嗣早夭,由外藩继统。

是岁,有司奏,和、安、顺、桓四帝无功德,不宜称宗……皆请除尊号。--《后汉书 献帝纪》

其中安帝与顺帝虽是父子,但顺帝在东宫时亦曾遭遇废黜,帝位一度落入北乡侯之手。

安帝崩,北乡侯立,济阴王(即顺帝刘保)以废黜,不得上殿亲临梓宫。--《后汉书 顺帝纪》

显而易见,四位皇帝身后承继宗祧的国君,并未尽到应尽的义务,最终“尊崇未至”,为四位皇帝的神主在后世被毁埋下祸根。

前世之事,后事之师。曹叡无疑也担心自己死后,养子会尊崇生父,反过来贬抑自己这个养父的地位和法统;因此曹叡在“三祖之庙,万世不毁”之外,又额外加上一道保险。

早在太和三年(229),曹叡便意识到自己可能面临绝嗣的风险,因此他立下制度,称一旦后世出现小宗继统,那么承祧之君必须“尊奉公义”,不得“复顾私亲”。如果有大臣敢妄议朝政,蛊惑君主追尊其亲生父母,那就“诛之无赦”。

(三年)秋七月,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谀时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干正统,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魏书 明帝纪》

君王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不得复顾私亲

这无疑是曹叡心态的真实反映,侧面也可以证明,曹芳与曹询一定是曹氏子弟,所以才会有“追尊父祖”的隐患。一说曹芳是曹彰之孙、曹楷之子,或可参考。

或云任城王(曹)楷子。--《魏书 齐王纪》引《魏氏春秋》

景初年间曹叡的健康状况

曹叡在景初元年(237)为自己定下庙号,存在不得已的原因。他当时的健康状况已经很不理想,距离驾崩不远。

景初是曹叡的最后一个年号,仅仅使用了三年。实际按曹叡改元于青龙五年(237)三月而崩于景初三年(239)正月的记载看,曹叡在景初年间一共就活了两年不到。

其改青龙五年三月,为景初元年四月。--王沈《魏书》

(景初)三年春正月丁亥……(明)帝崩于嘉福殿。--《魏书 明帝纪》

陈寿在《明帝纪》中对此问题埋下了很多暗线。

比如景初年间(237-239),曹魏频繁出现星象异常,“月犯荧惑”、“月犯心距星”、“月犯心中央大星”频频出现,“月犯心中央大星”甚至一年内连续出现三次。在最后一次星象异常之后,紧跟着便是“帝寝疾不豫”。

闰月,月犯心中央大星。十二月乙丑,(明)帝寝疾不豫。--《魏书 明帝纪》

在术数理论中,星象与人间是存在对应关系的,星象的异常便意味着人间的动乱。在明帝“寝疾”四个月前,又有“彗星见张宿”。《宋书》对此解释为“兵丧之兆”,清代学者何焯亦表示这种星象代表“天将除曹氏”。

癸丑,有彗星见张宿。--《魏书 明帝纪》

景初二年八月,彗星见张,长三尺,逆西行,四十一日灭。占曰:“为兵丧。张,周分野。洛邑恶之。”--《宋书 天文志》

其占与王莽地皇三年有星孛于张同。天将除曹氏矣。--《义门读书记》

《三国志》中没有《天文志》,因此陈寿将星象记录杂糅进帝王本纪,实际是借天象来隐喻人间之事。

换言之,曹叡统治末年的“月犯荧惑”、“月犯心宿”、“彗星见张宿”其实均是预示其寿元将尽。

结合景初年间(237-239)明帝先后两次下达大赦令,可知他的身体状况已经出现严重问题。一般而论,如果没有特别值得庆祝的大事,大赦往往是为皇帝“祈福延命”的手段。

(景初元年)五月己巳,行还洛阳宫。己丑,大赦。--《魏书 明帝纪》

(景初二年)夏四月……庚戌,大赦。--《魏书 明帝纪》

魏明帝寝疾不豫

这便可以解释,为什么曹叡在景初元年(237)要不顾礼法,强行为自己拟定庙号,同年年底他甚至把其生母甄氏的神主搬到了洛阳。

由于甄夫人是被曹丕赐死,因此最初立庙于邺县。曹叡将生母的神主搬到洛阳,无疑是为了提前完成心愿,避免天不假年,遗憾终生。

(太和四年)十二月辛未,改葬文昭甄后于朝阳陵。--《魏书 明帝纪》

(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司奏文昭皇后立庙京都。--《魏书 明帝纪》

实际从曹叡临死前的一系列举动看,他不仅“病急乱投医”般崇信巫女,还屡受奸臣蛊惑,数次更换顾命大臣之选,明显已经神志不清。

寿春农民妻自言为天神所下……于是立馆后宫,下诏称扬,甚见优宠。及(明)帝疾,饮水无验,于是杀焉。--《魏书 明帝纪》

(孙资、刘放)又白宜诏司马宣王使相参,帝从之。放、资出,曹肇入,泣涕固谏,帝使肇敕停。肇出户,放、资趋而往,复说止帝,帝又从其言。--《汉晋春秋》

按《汉晋春秋》记载,曹叡在“气微”的情况下又挣扎迁延了许多时日才驾崩,可见并非急症,而是慢性疾病。

甲申,(明)帝气微,(曹)宇下殿呼曹肇有所议。--《汉晋春秋》

按《明帝纪》的相关线索来看,最晚在景初元年(237),曹叡已经预料到自己命不久矣。

小结

诚如开篇所述,曹叡生前为自己议定庙号的行为,虽然貌似荒诞,但并非纯粹的“任心而行”,而是有着明确的政治目的。

明帝沉毅断识,任心而行,盖有君人之至概焉。--《魏书 明帝纪》

其根本目的,便是从制度上断绝小宗继承人“复顾私亲”的可能性。即太和年间诏令的核心所在。

景初年间的曹叡,身体日益虚弱,随时面临“寝疾不豫”的风险,因此才会抢在有生之年完成未竟心愿。

曹叡议定庙号并非孤立的历史事件,它与太和年间的诏令一脉相承;也和之后的一系列政治举措有密切联系。

确定“烈祖”庙号之后(237),曹叡寻即大赦,又将生母神主迁至洛阳,翌年(238)又大赦。频繁的赦令与异常的星象,无疑反映出曹叡日益恶化的健康状况。

从另一方面看,“三祖之庙,万世不毁”既可以反映出曹叡对身后事的担忧;又可以反映出曹叡对自身功绩的信心。

曹叡虽然在个人生活上荒淫无度,但在国政大事上却懂得举贤任能,多次粉碎吴蜀的进攻,可谓于事有功。

按曹叡生前议定“烈祖”庙号的行为推断,“明帝”的谥号也很有可能是在其生前定下。按谥法,照临四方曰明,可见曹叡对自身功业很有几分自负之情。

孙权诸葛亮号称剧贼,无岁不有军征。而(明)帝总摄群下,内图御寇之计,外规庙胜之画。--《孙资别传》

行师动众,论决大事,谋臣将相,咸服(明)帝之大略。--王沈《魏书》

明帝内图御寇之计,外规庙胜之画

在曹叡看来,像自己这般“照临四方”的贤君圣主,绝不能因为小宗继统而导致“宗庙迭毁”,所以极其严厉地立下遗嘱,要求自己的神主牌位“万世不毁”。

讽刺的是,曹叡死后十年(249),魏廷权柄便沦陷于司马懿之手。按照曹芳、曹髦均为废帝的记载看,自曹腾至曹奂,魏廷宗庙的神主甚至凑不齐七个,连“天子七庙”的基本要求都达不到,与曹叡的设想大相径庭。

历史的吊诡之处恰在于此。

曹叡本以为魏室的统绪可以延续至千秋万代,因此提前在宗庙中给自己预留了一个“万世不毁”的位置;不料自己驾崩未久,国祚便尽归司马氏,所谓的“万世不毁”也终成南柯一梦。可见人算不如天算,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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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镜花水月
关键词: 曹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