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由于明朝曾一度实行海禁政策,因此让一部分人认为它等同于清朝的海禁,是一种“闭关锁国”的政策。但如果仔细考究,就会发现二者之间有本质上的区别,明代的海禁政策,是只禁止民间私人进行海外贸易。
对于外国人来华进行贸易,明朝政府是欢迎的,只不过这种海外贸易必须在政府的主持之下,采取“朝贡贸易”的形式进行,也就是说,明朝政府实行的“海禁”政策实际上是官方进行垄断的一种海外贸易形式,是始终与海外保持贸易的,并不是完全隔断。
反观清朝的“海禁”政策,则是全面禁止海外贸易,不仅民间私人不得出海贸易,就连外国商人也不许来华贸易,其所实行的“海禁”政策时间从清初一直持续到了鸦片战争,此间未曾废除过“海禁”政策,实为真正的“闭关锁国”。
因此明代与清代的“海禁”政策看似相同,实际上却大不相同,这也为明代海外贸易的兴盛奠定了结实地基础。
由于明初实行“海禁”的政策,因此明朝一开始的海外贸易仅有“朝贡贸易”这一途径,这种贸易在永乐年间达到了鼎盛时期,其标志事件就是郑和下西洋,郑和奉命出使西洋,不仅携带了大量货物到亚非各国进行交易,而且还广泛招徕各国使臣、各国商人来华贸易。
郑和下西洋活动成功推动了亚洲国际贸易网络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开拓了当时人们的视野,在郑和下西洋的活动结束后,明朝的朝贡贸易蓬勃兴起。同时也让人们看到了海上贸易所带来的巨大利润,于是被海禁政策长期压抑着的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开始逐渐出现活力,有不少沿海居民开始犯禁出海。
成、弘年间,随着白银货币化浪潮的兴起,民间商人的海外活动日益频繁。弘治年间,两广总督都御史闵珪就奏称:“广东沿海地方多私通番舶,络绎不绝。”南京锦衣卫指挥使王锐亦言:“又有贪利之徒,治巨舰,出海与夷人交易,以私货为官物,沿途影射。”
通过上述文字可以得知,成、弘之后,越来越多的民间商人为了谋求巨大利益而铤而走险,甚至与外国人相互勾结,并且屡禁不止,此时,明代民间海外贸易已经开始逐渐兴起,为接下来的“隆庆开关”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隆庆开关”:明代海外商贸正式由朝贡贸易转为私人海上贸易
明朝建国初期,明太祖朱元璋曾下令:“片板不得下海”,到了永乐年间,虽有郑和七次下西洋的壮举,但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行为是仍然被禁止的,这一政策的实行将近200年之久,直到隆庆皇帝登基后,“海禁”政策才被取消,史称“隆庆开关”,至此民间商人方可出海贸易。
而关于明朝政府为何会取消“海禁”政策,开放漳州月港,允许民间商人进行海外贸易,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东南沿海的倭患被平息
明初之所以实行海禁政策,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沿海地区倭寇为患,元末明初,日本处于南北朝时期,战乱不断。日本各地割据称雄的诸侯为了掠夺更多财富,以加强自身实力,于是他们往往组织武士、浪人和商人,结成武装集团,专门到中国沿海进行掳掠。
明太祖曾多次遣使赴日,希望能与日本建立友好和睦的关系,开展官方贸易,以此来要求日本停止掳掠的行径,但均告无果。明太祖只能厉行海禁,不与日本进行贸易,同时加紧海防建设,以防止倭寇入侵。
由此可以看出,明朝所实行的“海禁”只是无奈之举,其主要针对的是沿海的倭患。直到万历年间,历时七年的抗倭援朝战争以中方胜利而告终,至此,倭寇之患才彻底得到平息。东南沿海地区的倭患平息是推动明朝政府开放港口的因素之一。
(二)官商勾结
由于私人海上贸易所带来的巨大利润,沿海地区开始出现官商勾结谋利的情况,地方官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走私活动,在官府的纵容包庇之下,为民间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提供了肥沃的成长土壤。以至于到了嘉靖中期,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已陆续形成大规模的私人海上贸易基地,如浙江的舟山群岛、福建的漳州、广东的汕头等。
而在海外的爪哇、马来亚、菲律宾和日本等地已经成为了中国客商活动集中的地区,此时,私人海上贸易已成尾大不掉之势,出现取代官方朝贡贸易的趋势,在这种大势所趋之下,沿海地区许多官员和商人所结成的利益共同体都纷纷呼吁要求开放“海禁”。
因此,明朝政府在这种趋势之下,于隆庆元年,终于应福建巡抚涂泽民的奏请,开放了漳州月港,准贩东西二洋,规定民间商人需申请文引,缴纳税饷后,才可从月港出海到东西两洋进行贸易,但禁止前往日本贸易。
通过上方所阐述的内容,可以得知,明初所实行的“海禁”政策实际上并不完全封闭,它欢迎外国商人来华进行官方通商,比清朝所实行的“海禁”政策要开明的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闭关锁国”。而月港的开放,意味着原来由官方垄断的朝贡贸易,转变为民间的海外贸易,民间海外贸易也由此迅速发展起来。
隆庆开放海禁以后,中国的国内市场通过几条航线与海外市场连接起来。中国商人的足迹遍及东亚、南亚各国,并且以日本、吕宋、暹罗、满刺加等地为转口贸易的重要地点。
以闽、粤商人为主的商人集团,还开始远航美洲,在墨西哥等地从事贸易活动,明代私人海外贸易发展至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