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板不许下海,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明太祖朱元璋
明朝在建立之初,朱元璋为防止自元朝起就侵扰东南的倭患,规定除官方认可的朝贡贸易,对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和倭寇采取了严厉禁止的海禁政策。但是,这项政策并没有在根本上起到制止倭寇侵袭的作用,反而严重的影响了明朝对外贸易的正常开展。
当时在东南沿海的倭寇分为两种,一种是来自日本真正的倭寇,而另一种则是沿海地区的走私商人,这些商人为了更好的走私和保护自己的商品,通常与真倭联合或假借倭寇的名义建立属于自己的海上武装,以此对抗明朝海军,这其中最著名的一支当数五峰船主汪直。
汪直虽然是当时东亚地区最大的海盗,但同时也是当时整个东亚地区最大的走私商人。他一直希望明朝能够取消海禁政策,允许民间参与海外贸易。为达到这个目的,他甚至主动帮助明朝剿灭海盗,但是他的行为并没有得到明朝的认可,在明朝看来,以汪直为代表的走私商人依旧是明朝海防最大的威胁。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因为汪直既无法完全剿灭福建的萧显、邓文俊、林碧川、沈门,广东的何亚八等海盗,又无法约束自己的部下袭扰沿海。最终造成汪直与明朝之间的矛盾激化,是年三月,明朝派遣官军偷袭沥港汪直。汪直与明军交火后,败走日本,双屿港与沥港相继被毁,使海商的海上贸易网络遭受重创。为此汪直联合各方海上势力,大举入寇东南沿海一带,“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浙东西、江南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由于这次海患自嘉靖三十一年壬子年开始,因此也被称为壬子之患。
虽然在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当时的浙江巡抚胡宗宪成功诱降了汪直并在两年后将其正法,但这场倭乱并没有因为汪直的死而终结,明朝企图采用诱杀的方式扑灭来自海上威胁的做法无疑失去了走私商人对明朝的信任,东南海患愈加严重。
直到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在戚继光、俞大遒等将领的努力下这场海患才最终被扑灭,但此次海患前后一共持续十五年,波及整个大明海疆,沿海的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沉重的损失也使得明朝开始反思海禁政策是否有必要继续施行,并在朝堂之上掀起了一场关于是否开放海禁的争论,也就是所谓的筹海之争。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被捕入狱的汪直向明朝上书了一封《自明疏》,在疏中他再次提出以帮助明朝消灭倭寇为条件,请求明朝开放海禁,允许民间自由参与海外贸易。针对他的提议,曾任御史的唐枢指出,顺其请,有五利。
第一是能够迅速地消灭屡禁不止的倭寇;
第二是倭寇的形成是由于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因此如果允许开放海禁,就能从根本上禁止商人入寇,夫商之事顺而易举,寇之事逆而难为,惟其顺易之路不容,古逆难之图乃作,闽之海禁不宜严,亦以此;
第三是一旦开关就可以征收商税,不仅可以补充军饷的不足,也能减少百姓的负担;
第四是开放海禁能够安定沿海的居民,减少倭乱的发生;
第五是东南地区的兵力不足,如果长期从其他地区调集军队用于对抗倭寇也不是长久的办法,同意汪直的要求可以减轻明朝军事压力。
但是,明朝的官员中也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如胡宗宪在《广福人通番当禁论》中认为如果要消灭倭寇,首先要加强海禁,让内地人无法与倭寇接头。
“倭奴拥众而来,动以千万计,非能自至也,由内地奸人接济之也……济以米、水,然后敢久延,济以货物,然后敢贸易,济以向导,然后敢深入。海洋有接济,犹北陲之有奸细也,奸细除而后被虏可驱,接济严而后倭夷可靖。”
其后南京御史屠仲律也在《御倭五事疏》中称“夫海贼称乱,起于负海奸民通番互市”,同时,更进一步地指出倭寇中大部分成员都是沿海的居民,“夷人十一,流人十二,宁绍十五,漳泉福人十九,虽概称倭夷,其实多编户之齐民也”。与胡宗宪一样,他认为,要消灭倭寇,就必须加强海禁,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三禁,即“其一,禁放洋巨舰;其二,禁窝藏巨家;其三,禁下海奸民;三法者立,而乱源塞矣”。
隆庆开关,明朝200年海禁政策的通关密码
而御史冯璋则在《通番舶议》中更是以南宋和元朝曾经开放海禁为例,认为南宋开放海禁,所获得的货物都是一些无用之物,“无资中国之用”,而元朝人因为贪图海上贸易的利益“终启日本之祸,末年乃有张士诚、方国珍海上之变”,海禁政策是“万世宏远不易之定计”,一旦开禁,想要阻止就困难了,“生后人无穷之患,恐其即开而难塞”。
虽然反对开禁的声音依旧存在,但是随着明朝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开禁已然迫在眉睫。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福建巡抚谭纶以回籍守制上陈善后六事,他指出:“闽人滨海而居,非往来海中则不得食,禁之而私通如故不若官明通之,而制之以法,自通番禁严而附近海洋鱼贩一切不通,故民贫而盗愈起,宜稍宽其法”因此他请求朝廷允许有限度地开放海禁,这个主张在当时得到了大部分官员的认可。
隆庆元年(1567年),朱载垕昭告群臣:先朝政令有不便者,可奏言予以修改。时任福建巡抚的涂则民利用这个机会,上疏请求在漳州月港开港,允许民间出海贸易。这个请求得到朝廷的批准,月港成为了明朝唯一的民间贸易港口,史称-隆庆开关。
月港开放后,“人烟辐辏,商贾咸聚”汇集“犀象玳瑁,金刚琥珀,沉木檀楠,片魏珊瑚,以及未名未见之物,如篱落间,天下推华腴地也”。而月港所在的海澄更是成为闽南小都会,有“小苏杭”的美称。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月港的商税已经占福建税收的一半之多。
对于倭患这一困扰明朝多年的顽症,自隆庆开关之后,解决了倭寇出现的经济根源问题之后,东南沿海从此“倭渐不为患”。虽然隆庆初年的开关政策并不彻底,明朝依然通过发放许可证的方式对海外贸易进行控制,但民间被压抑了两百年的商业活力最终被释放了出来,失去经济诉求的走私贸易随之开始根绝,倭患也在不知不觉中也慢慢消失了。
由于明朝诸如丝绸、陶瓷等商品在国际市场的走俏,吸引了大量白银流入明朝。据统计,万历元年至崇祯十七年的七十二年时间里,全球白银总产量的三分之一都涌向了中国,保守估计数量约为3.53亿两,在货币层面上,极大地刺激并促进了明朝在商品经济与社会经济方面的快速发展。
隆庆开关有效的促进了明朝的开海贸易,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正如西方资本主义萌芽发生时一般,明朝江南也开始出现诸如丝织业、棉纺织业与加工业、造船航运业等相关新型经济行业,正是依托这些与对外贸易或沿海贸易密切相关的新兴产业的出现。明朝东南沿海地区社会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商品经济日益活跃。
但隆庆开关并不是一次完美的变革,明朝的海上贸易也只是打开了一条很小的通道,全国也仅仅是开放了福建海澄的月港作为唯一的通商“口岸”。同时,明朝还将参与月港贸易的商人限制在漳泉二府,为商人们制定了非常苛刻的出海贸易规定,对出海商人的船只到货物,从时间到路程都有严格的规定,并要求官兵严加盘查,为了更好地监督出海商人,不仅对商人们实行连坐制度,甚至规定了举报者的赏格以及诬告者不受惩罚的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隆庆开关虽然为明朝带来了很多方面的益处,但这次开关对于明朝而言更多是一次带有实验性质的尝试而已,如果缺乏持续的政策支持与产业提升,势必无法持续。
综上所述,从筹海之争到隆庆开关。明朝在禁与不禁之间,经历了顽固的坚持与教训反思之后,最终选择了一条顺应时代大潮的道路。虽然出于封建固化思维的限定,明朝在开关条件、规模上的诸多限制,没能让这项良政得以推广到全国,使之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但通过明朝海禁开放的历史教训,也让我们清楚的看到,固步自封、拒绝与世界交流的行为,终究是错误的,只有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才能真正的立于世界潮头。
参考文献:
《明史》
《明史纪事本末》
《明实录》
《广福人通番当禁论》
《御倭五事疏》
《通番舶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