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诸侯国源自分封制,最迟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当时土地和连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贵族,让他们建立自己的领地,拱卫王室。封国的面积大小不一,封国国君的爵位也有高低。诸侯必须服从周王室,按期纳贡,并随同作战,保卫王室。五等爵
周代的所谓“爵”,就是周代统治阶级内部等级关系在法律制度上的规定。周代诸侯国的五等爵,就是周代诸侯的五个等级。在先秦两汉文献中,周代诸侯划分为五等,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左传》襄公十五年载周代的列位等级说:“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各居其列。”
《国语·周语上》载周襄王说:“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逸周书·职方氏》说:“凡国,公、侯、伯、子、男,以周知天下。凡邦国大小相维,王设其牧,制其职各以其所能,制其贡各以其所有。”《左传》的这段话,据杜注是“言自王以下诸侯、大夫各任其职”,意义正与《逸周书·职方氏》一致。王是周代的最高统治者,“公、侯、伯、子、男”就是周代的五等诸侯,故《逸周书》云“凡邦国大小相维”。“甸、采、卫”,杜注释为侯、甸、男、采、卫五服之名的略举,是对的。
具体地说,采、卫主要指二服中的附庸小国。《国语·郑语》说:“妘姓邬、郐、路、逼阳,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数也。”是邬、郐等附庸小国称采、卫之证。这样,在周代由王及公、侯、伯、子、男、附庸、大夫所组成的等列,就是其社会阶级结构的大略。
《左传》哀公十三年载鲁大夫子服景伯说:“王命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伯合诸侯,则侯帅子男以见于伯。自王以下,朝聘玉帛不同。”子服景伯所说的“伯”,是诸侯之长,又称“侯伯”,也就是霸主。《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
据《礼记·王制》:“八命为伯。”侯牧即诸侯,古代诸侯是牧民的,所以也称侯牧。“侯帅子男以见于伯”一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释为:“其曰侯者,盖兼公而言;其曰子男者,盖兼伯而言。谓公侯帅伯子男以见于伯也。”按竹添说是正确的。《春秋》以“公侯”为一类,以“伯子男”为一类,所以“举侯可以兼公,举子男可以兼伯”。又,《国语·楚语》说:“天子之贵也,唯其以公侯为官正也,而以伯子男为师旅。”韦昭注:“正,长也。”说明公侯相当于天子的“官正”,亦即百官之长;而伯子男则相当于天子的师旅,位在公侯之下。
《左传》昭公四年载楚灵王在申地大会诸侯,楚大夫椒举向宋国左师向戌与郑国执政子产问礼仪形式。向戌说:“小国习之,大国用之,敢不荐闻?献公会诸侯之礼六。”子产说:“小国共职,敢不荐守?献伯子男会公之礼六。”杜预注:“其礼六仪也。宋爵公,故献公礼。郑伯爵,故献伯子男会公之礼。”这也说明公爵位在伯子男之上。上述材料充分证明:在周代,“公侯”的爵位明显高于“伯子男”。五等诸侯的排列次序确是爵秩的高低等差。
专就“公侯”而论,公又高于侯。《左传》庄公十八年,“虢公、晋侯朝王,王飨礼,命之宥,皆赐玉五瑴,马四匹。”当时人评论说:“非礼也。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不以礼假人。”所谓“名位不同”,是说虢公时任王朝卿士,位为“公”,而晋为侯爵,虢爵位高于晋侯。依周制,天子接见诸侯,应“正班爵之义”,虢公高于晋侯,赏赐时就该“礼亦异数”。而今王不辨虢公与晋侯的爵秩高低,赏赐同样的礼物,就是“以礼假人”,这是违背周礼的。
周代诸侯国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是周代社会等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曾概括世界各民族奴隶制与封建制的共同特点说:“在过去的历史时代,我们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周代诸侯的五等爵就是周代诸侯中“多级的阶梯”的表现形式。在周代社会中,统治阶级内部的这种“多级的阶梯”是普遍存在的,不仅诸侯中有,卿大夫中也有。
列国卿大夫的上下等级是十分严格的。《左传》成公三年说晋国的中行伯(荀庚)“其位在三”,列于中军帅郤克和中军佐荀首之后。成公十六年,晋大夫郤至在鄢陵之战后,到成周向天子献楚捷时自夸其功,王朝卿士单子说:“温季(即郤至)其亡乎!位在七人之下,而求掩其上。”当时,郤至为晋新军佐,位次在上、中、下三军将佐及新军将之下,列第八位。
襄公二十六年,郑国战胜陈国,郑伯赏赐有功的子展、子产二将,“享子展,赐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赐子产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产辞谢六邑说:“自上以下,隆杀以两,礼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赏礼。”子展时为郑国上卿,子西次之,良霄第三,子产居四。以周礼,卿大夫每下一级,赏格当减去二,曰“隆杀以两”。所以子产不敢接受六邑的奖赏。以上数例足以说明周代卿大夫等级制的森严性。
《周礼·春官·大宗伯》载,大宗伯在“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之外,还有“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的职责。小宗伯则有“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的职责。列国的宗伯应当也有这种职能。春秋时郑国大夫公孙挥就以善于辨别列国大夫的“族姓、班位、贵贱、能否”而知名。
周代社会的等级制度甚至渗透到了统治阶级的家庭中,天子、诸侯和卿大夫的妻妾也以嫡庶为原则划分成若干等级。嫡妻即正妻,只有一人。天子嫡妻称后,诸侯嫡妻称夫人,卿大夫嫡妻称内子。庶妻位在嫡妻之下,排成高低贵贱的等列。
《左传》文公六年载,晋襄公逝世,其子幼弱。晋大夫因为国家多难,商议扶立年长的君主。贾季主张立晋文公庶妻辰嬴的儿子公子乐。赵孟不同意,说:“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主张立晋文公庶妻杜祁的儿子公子雍,理由是:“杜祁以君故,让逼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已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晋文公嫡妻是文赢,次妃为襄公生母逼姞,三妃为季隗,四妃为杜祁,九妃为辰赢。清人俞正燮推断,文公在齐娶的“齐姜在五,秦女三人亦媵也,其在六、七、八欤?”可见,晋文公的夫人与八位庶妻的位次是井然有序的。
《左传》昭公八年说:“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子偃师,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胜。”陈哀公的夫人与二妃、下妃的排列也是井然有序的。
在统治阶级的家庭中,嫡妻所生的儿子曰嫡子,庶妻所生的儿子曰庶子。嫡子高于庶子。嫡子依长幼论尊卑,庶子依其母亲的贵贱地位论尊卑。《公羊传》称这种现象叫“子以母贵”。如果庶子有继承父业为公、卿、大夫的,则其母也随之提高到夫人、内子的地位。《公羊传》称这一现象为“母以子贵”。
周代诸侯国的爵位如何划分
综上可见,周代社会是等级制的社会。这是它最本质的特点。它的卿大夫阶层是有等的,它的贵族阶级家庭也是有等级的。因而,它的列国诸侯不会也不可能没有等级。这个等级就是“公、侯、伯、子、男”。
1、公爵
《公羊传》隐公五年说:“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在周代,王室确曾设立过“三公”的高爵。《逸周书·祭公解》是当前史学界公认的西周作品。《祭公解》说:“天子自三公上下辟于文、武”,又说:“天子三公监于夏商之既败,丕则无遗后,难至于万亿年,守序终之。”同书《酆保解》、《史记解》、《武寤解》等也载有“天子三公”。
《周礼·春官·典命》曰:“王之三公八命。”《司服》曰:“王为三公六卿锡衰。”《秋官·小司寇》曰:“王南乡,三公北面。”在周初,周公为太宰,召公为太保,太公为太师,他们就是“天子三公”。周代青铜器《琱生簋》铭文业已证明,周公、召公两人的身份,确为“公”爵,《公羊传》所言不虚。
“天子三公称公”,可能是周初之制,实际上在成康以后,凡是王室的执政卿士都可以称“公”,享受公爵待遇。王世民先生在《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诸侯爵称》一文中列举的毕公、明公、溓公、益公、穆公、武公、井公、毛公、应公、芮公、虢公等王朝卿士,就都是公爵。
在东周时期,仅从《左传》上看,不论是诸侯入为王朝卿士的,如郑武公、郑庄公、虢公,还是畿内诸侯、大夫担任卿士的,如召昭公、召戴公、单襄公、单穆公、尹武公、尹文公、王叔文公、刘康公等也都一律称公。畿内的公爵大多都有封邑。郑玄《诗谱·周南召南谱》云:“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乃分岐邦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之采地。”
解放前陕西扶风出土的《琱生鬲》、1961年扶风齐家村出土的《琱我父簋》的“琱(周)”字,据李学勤先生说:“用为氏名,指周公的周氏;用为地名,则指周公的采地周城。”其它如毕公的采地在毕,苏公的采地在温,芮公的采地在芮,东周时刘康公的采地在刘,尹氏的采地在尹等,都能说明这一问题。
诸侯在国内所称的“公”,显然已不是爵位,而只是一种尊称。我们说诸侯可以通称“公”,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说的。诸侯生称爵,死称公。这是诸侯称公的又一种形式,也是一种臣下尊君的称号。
2、侯爵
侯,是五等爵的第二级。《白虎通·号篇》说:“侯是百里正爵。”《封公侯篇》说:“诸侯封不过百里。”这种说法,得到了《左传》的证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郑子产说:“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国一同,自是以衰。”杜注:圻,“方千里”;同,“方百里”,衰,“差降”。圻,又作畿,《诗·商颂·玄鸟》云:“邦畿千里。”
《逸周书·职方氏》云:“千里曰王圻”,卢文弨解:“圻与畿同。”说皆与《左传》合。《孟子·万章下》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封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几四等。”七十里、五十里的“差降”,就是“衰”。
公、侯的封地虽然都是方百里,但公爵位尊,是王室的客,可以组建“三师”军队,有较大的独立性。侯,《逸周书·职方氏》孔晁注云:“为王者斥侯也”(《周礼·职方氏》孔疏同)。春秋时王室大夫富辰追述分封诸侯的作用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证明诸侯是王室的藩屏,承担着捍卫王室的任务。诸侯之长曰“元侯”,又曰“侯伯”、“方伯”。即《礼记·王制》所说“千里之外设方伯”。其地位与公爵相埒。
在周初,齐、鲁、卫、晋、燕诸国都是方伯,守卫着王室的东、北、东北、东南边疆,如《尚书·康诰》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于封。”《汉书·地理志》说:“周公封弟康叔?号曰孟侯,以夹辅周室。”颜师古注:“孟,长也。言为诸侯之长。”可见,康叔封卫,为周初诸侯之长。
3、伯爵
伯爵遍布于王畿内外。《礼记·曲礼》云:“五官之长曰伯”,孔疏:“伯,长也。”《风俗通·皇霸篇》云:伯,长也,白也。言其咸建五长,功实明白。”通白,在商代方国首领就已称白,如殷墟卜辞中已有井白、易白、丹白、羌方白、孟方白等。《逸周书·武顺解》云:“五五二十五曰元卒……四卒成卫曰伯。”说明伯原为由百人组成的战斗编队,进而引申为百夫长之称,最后演变为一级爵称。
4、子爵、男爵
子、男。《白虎通·爵篇》:“子者,兹也,兹兹无已也。”可见,子本是从王、公家族中分化出来的后代子孙。子演化成为爵位.当起于商代。《尚书》载商末有微子、箕子。周承商制,沿用了子的爵号。在周原第十一号窖穴第八十三号甲骨上就有“今秋,楚子来”宇样。但是,在西周大分封时,华夏族受封的子爵很少,且多为畿内小国。如《左传》文公三年有“沈子”,系周公后;垣公二年有“郜子”,系文王后。在东周畿内有王季子,本爵为子。受采于刘,为王室卿士,谥刘康公,其后世子孙称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