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前妻张幼仪,每月给他的遗孀陆小曼寄300元生活费,这样的故事听起来就有点滑稽。按张幼仪口述自传《小脚与西服》里的记叙,这样的事情确实存在过。
张幼仪回忆说,徐志摩在世时,老爷(徐志摩父亲徐申如)每个月帮他忙,供他300元生活费。徐志摩死后,老爷还是每月把300元生活费存到陆小曼的银行户头里。虽然徐家二老一直不喜欢陆小曼这位儿媳妇,但在老爷看来,即使儿子不在了,徐家也有照顾儿子遗孀的责任。
这样存了大概有13年,即使陆小曼公然与翁瑞午同居,也没间断过。并且大多数时候,尤其是后期,都是张幼仪帮着徐老爷给陆小曼存钱。1944年,老爷去世后,张幼仪继续每月放300元到陆小曼的户头里。这样约莫有四五年,直到翁瑞午给张幼仪说,做茶生意赚了钱,足以养活自己和陆小曼,才停止寄钱。
那么,张幼仪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要知道,她对陆小曼是没有好感的,对陆小曼也是避而远之,能不见则不见。生平唯一一次同陆小曼同桌吃饭,还是胡适请客,她实在是不好推脱,才答应赴约的。
其实这还得说到张幼仪的高情商。她和徐志摩离婚后,徐家二老收了她为义女,二老的三分财产,其中一份就是留给她和儿子阿欢的。张幼仪对徐家二老也是很孝顺,抗战期间,硖石一带动荡不安,她还在上海给二老买了宅子养老。就连徐志摩、二老的丧事,都是她一手操办的。这样做,也能维护她女企业家的形象,有利于自己事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她也是在以身作则,教导儿子做一个有责任的男人。张幼仪认为,既然老爷就说了徐家有赡养陆小曼的义务,那么徐积锴作为徐家的继承人,势必应该继承遗志,承担其这份责任,虽然陆小曼并没有抚养过徐积锴。张幼仪给陆小曼300元生活费,也是在替儿子从道义上供养继母。看来张幼仪还是一位教育家,她的育儿心经倒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