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1689年中国和俄国达成的一个关于边界的协议
尼布楚条约(《尼布楚议界条约》)是清朝和俄罗斯帝国之间签定的第一份边界条约。
1689年8月22日,清、俄两国在尼布楚开始会谈。清朝使团重要成员有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都统一等公佟国纲等,俄罗斯使团由御前大臣戈洛文、伊拉托木斯克总督符拉索夫率领。
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十四日),清政府全权使臣索额图和俄罗斯帝国全权使臣戈洛文在尼布楚(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
条约内容以满、俄和拉丁文三种文字签订。条约明确划分了中俄两国东西边界,从法律上确立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属于中国领土,清政府同意把贝加尔湖以东的尼布楚之地划归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