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是战国时期魏国政治家、改革家、法家代表人物,也是法家重要代表人物,历史上公认的法家始祖。
李悝是战国时期魏国大臣、政治改革家,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他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选贤任能,赏罚严明。在经济上,他实行尽地力之教,推行平汆法、农器制作系列法、池塘养鱼法、桑树林养鸡法等富国强兵政策。
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是中国变法之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当时便对其他各国震动很大,从而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变法,为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铺平了道路。后来著名的商鞅变法、吴起变法等,无不受到李悝变法的影响。
个人作品
李悝的著作著录于《汉书艺文志》者有法家类《李子》三十二篇,兵权谋家《李子》十篇,也可能是李悝所作。
李悝的思想和治术都属于法家范畴,故其大多数作品被列入法家类。以上著作早已亡佚,但在魏晋或隋唐时尚有零简残篇传世。如《水经注》和《文选魏都赋》注都引有《李克书》。由于《汉书》以李悝与李克为两人,后代也有不少学者认为李悝是法家,李克是儒家。
《法经》早已不存,唯桓谭《新论》中有关于《法经》内容的简述,《晋书刑法志》也有类似的记载。《新论》已亡佚,桓谭介绍《法经》的一条保留在明人董说《七国考》之中,是我们了解《法经》的重要依据。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中辑有《法经》,夹杂了天尊、佛像等语,当是误引他书所致,故难以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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